欢迎访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网!立即登录 - 注册新账号 - 设为首页 - 关注微信

2020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:法律常识71

时间2020-05-23来源:未知点击:

安徽农商行招聘网www.ahnshzp.com2020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:法律常识71发布如下:

1.侦查人员甲为了获得证据,对犯罪嫌疑人乙施以暴力,结果导致乙肢体残废,则甲的行为( )。

A.构成刑讯逼供罪

B构成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

C.构成过失重伤罪

D.构成故意伤害罪


【答案】D。安徽农商行解析:题中甲是为了获得证据而对乙施以暴力,显然是故意而非过失,所以首先可以排除选项C。另据我国法律规定,刑讯逼供罪,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,逼取口供的行为; 故意伤害罪,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。因此题中“侦查人员甲……对乙施以暴力”,不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,逼取口供的行为,只符合故意伤害罪,故选D。

2020银行/安徽农商行考试教材

2020银行/安徽农商行考试培训课程

安徽农商行考试交流群:514229968
咨询QQ:919370770

安徽农商行招聘微信公众号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