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网!立即登录 - 注册新账号 - 设为首页 - 关注微信

2020江苏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:法律常识158

时间2020-08-24来源:未知点击:

安徽农商行招聘网www.ahnshzp.com2020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:法律常识158发布如下:

1、某人持刀抢劫出租车,驾驶员极力反抗,搏斗中驾驶员夺刀将某人刺伤致死。驾驶员的行为是( )。

A.正当防卫 B.故意杀人 C.防卫过当 D.意外事件


【答案】A。安徽农商行解析:《刑法》第20条规定,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
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
故选A。


扫我咨询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